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双创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创业培训、财税金融扶持等方面形成十六条意见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其中,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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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
《实施意见》提出,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年立项500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对大学生创业者给予倾斜等措施。
●进一步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提供便利化服务
《实施意见》明确,各类创业载体要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降低入驻条件、提供免费服务等,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大学生开放共享。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面向高校和大学生发布技术创新需求,开展“揭榜挂帅”。
●加强高校双创实践平台建设,提升双创示范基地带动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双创实践平台要面向大学生免费开放,为学生提供专业化孵化服务。到2025年,全区各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要达到每校2000平方米以上。加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城校共生”的创新创业生态,为大学生建立双创培育中心、平台、孵化器等措施。
●在金融、财税等方面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支持和扶持力度
通过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提高贷款额度、设立风险补偿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为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等方面,提出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举措。
其中,对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来源:南宁云—南宁晚报 作者:韩沛
标签: 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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