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桂林公安交警部门连续三天开展全市交警系统夜查集中整治行动暨第三次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据统计,9月2至4日期间,共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969起,其中酒驾308起,醉驾8起。
案例一
【资料图】
9月3日22时许,象山交警在相人山路口开展百日行动夜间集中整治。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向执勤卡点开过来,行驶的路线歪歪扭扭,执勤民警立即向前将摩托车拦停,并立即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数值为76mg/100ml,已几乎接近醉驾标准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该男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该男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二
9月2日,永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永福县至银洞路段设卡点开展专项整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当晚23时19分许,在永福县至银洞路段进行例行车辆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一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正向设卡点驶来,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韦某因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无证驾驶、驾驶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1550元罚款,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对其车辆依法扣留。
通过图片来看看交警的行动现场
各县
市区
桂林交警对酒醉驾等
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
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资料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标签: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