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7月21日对外公布,2022年第二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通州支公司等20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9万元人民币不等。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被曝光的单位包括供暖公司、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超市等。个别保险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保险,有的公司拒绝公众使用现金支付停车费,还有的超市拒绝公众使用现金购买商品……
图为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第二季度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信息表。(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近年来,人民银行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来源:新华社记者: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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