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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特有原则都有哪些?

时间 2023-06-26 10:10:05 来源:法制网  

一、

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哪几种方式

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有的方式如下: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二、

行政诉讼举证期限多长

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且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

行政诉讼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标签: 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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