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判断一个行政行为合法与否要满足的要求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具体包括:
1.行政行为作出的主体应当合法,不得自然人或者单位作出;
2.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范围;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与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二、
行政行为有什么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
1.确定力。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变更力,即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力;
2.拘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或组织必须遵守、服从;
3.公定力。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都推定为合法有效,相关的当事人都应当先加以遵守或服从;
4.执行力。具有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
三、
行政行为的内容包括哪些
行政行为的内容如下: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2.羁束行政行为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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