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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报】一家医美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被判向消费者退款

时间 2023-03-22 11:06:19 来源:南宁晚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医疗美容行业规模日益扩大,以“医美”“整形”等方式求美的消费者不断增多。许多消费者因求美心切、对医疗美容效果缺乏理性认识等原因,容易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忽视了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及医护人员存在超范围执业或资质欠缺等问题带来的医疗美容风险。面对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消费者应如何理性看待?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如何依法维权?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发布两起医疗美容消费纠纷案例。

案例1


(相关资料图)

医美机构违反诊疗规范,被判向消费者退款

2019年10月,在支付79484元后,朱女士在某美容医院进行了“鼻假体取出+鼻头缩小+疤痕修复+耳软骨+鼻中隔延长+鼻小柱延长+鼻额角延长+鼻梁成型+立秀膨体、硅胶下巴、全面部脂肪填充、眼切开重睑+祛皮+祛脂+翘睫+上睑提肌”等手术。

术后,朱女士察觉“鼻头透光,下巴没有达到约定的长度,没开眼角以及眼睑下至,因下巴缝线问题导致嘴唇外翻,全脸脂肪填充却只填充了额头”。朱女士认为术中医生无故要求更换假体,遂以某美容医院违约为由将其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要求某美容医院退还已交纳的全部款项79484元。某美容医院则认为,双方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朱女士认为手术效果不好是其主观判断。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案中,三份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均没有医师签字,某美容医院亦无法提供为朱女士实施手术的主诊医师符合前述法定执业资格的证据,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根据现已查明的事实及双方陈述,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认定某美容医院的诊疗活动违反了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违背了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已构成严重违约。此外,朱女士主张某美容医院仅对其实施了鼻子植入立秀膨体、取出耳软骨、下巴植入硅胶、额头脂肪填充、眼部祛皮祛脂等部分手术,且术前临时决定将下巴植入材料从膨体更换为硅胶,某美容医院虽予以否认,但无法提交本应由其制作并持有的手术记录、病历及下巴植入项目手术知情同意书等手术资料,故对朱女士该项主张予以采信。双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于2022年3月21日解除,在扣除已退还的5800元后,某美容医院还应向朱女士退还73684元。

案例2

消费者无证据证明医美机构违约,诉请被驳回

2020年3月,赵女士在某整形医院进行假体隆鼻术(膨体),并为此支付整形医疗费41800元。术后半年,赵女士鼻部发生感染并发炎化脓。2020年10月,因鼻子炎症经治疗仍无法消除,赵女士在某整形医院进行了鼻假体取出手术。赵女士要求某整形医院返还款项41800元未果,因此将其诉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某整形医院则认为,其已经履行完合同义务,没有存在任何违约情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女士在某整形医院所行手术均在某整形医院获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美容外科项目范围内,主诊医师在对赵女士施行手术前亦具有6年以上在美容医院、诊所作为临床外科专业医师执业的工作经历,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故双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且手术均已施行、某整形医院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

赵女士虽主张因某整形医院原因导致隆鼻术失败致使其无法达到医疗整形的预期目的,反而因手术导致其耳部软骨的永久缺失,但并未就此提交充分证据予以佐证。且在术前,某整形医院已通过《植入性器材治疗知情同意书》《鼻部整形美容手术知情同意书》等书面材料向赵女士告知手术风险,赵女士在上面签名确认,应视为其已对手术后的医疗风险知悉并接受。

此外,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赵女士曾于术后被其女儿撞到鼻头导致发肿,后又因感染已于2020年10月在某整形医院处行鼻假体取出术、鼻部术区清创术,即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明某整形医院对赵女士施行的手术失败并造成了损害从而导致赵女士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故赵女士作为对前述事实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对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此,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赵女士关于退还费用的诉讼请求。

法院提醒:

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进行协商、诉讼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部分医美机构证照不齐全,未取得医美经营许可或超范围经营;医美机构工作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操作不规范;医疗产品渠道不明,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致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对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消费者应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消费观,不要盲从、跟风、攀比。同时,要充分认识医美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应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谨慎选择、理性消费。

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应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核实医护人员资质,对使用的主要医用材料,要核实清楚其来源等信息,并保留病历资料、付费凭证等有关诊疗行为的证据材料。如果权益受到侵害,应通过与医美机构协商、向消费者协会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及时维权,避免损失扩大。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冯源 通讯员 陈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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