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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亮点!女子照顾重病弟弟,领取他工资卡内20万元,被弟媳起诉!法院判了→

时间 2023-03-21 09:52:07 来源:南宁晚报  

南宁的丽姐照顾生重病不能自理的弟弟阿凯两年,直至其病逝。然而却被弟媳小芬告上法院,认为丽姐冒领阿凯的工资等共计20万元,并要求退还。对此丽姐称自己出钱出力,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生活支出等,花费的钱比20万元还多。这其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日前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介绍这起案件的案情。

家庭会议交付财产

委托姐姐照顾弟弟


(资料图片)

2018年,阿凯突发脑梗塞、高血压、脑干出血、肺部感染等疾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一直住院治疗。

生病之初,全家为阿凯聘请了专门的护工进行住院护理,其他的日常照顾事宜如送饭、转院、陪伴等主要由妻子小芬操持,其工资卡亦由小芬保管并使用,一直到2019年10月,小芬因每天单位和医院两头跑,非常劳累,于是向公公婆婆提出自己要上班,无暇照顾阿凯。由于阿凯父母年事已高且父亲身体也有疾病,后经家庭会议集体商量,决定由已经退休的阿凯姐姐丽姐负责阿凯的医疗事宜和照顾事宜,阿凯名下的工资卡亦从小芬手里拿回交由丽姐保管并使用。

指责姐姐不当得利

弟媳要求返还财产

丽姐一直照顾弟弟两年,2022年1月父亲去世,2月阿凯病逝。丽姐与弟媳小芬之间的财产纠纷也由此开始。

小芬认为,丽姐采取不正当手段,冒领阿凯工资、公积金共计20万元,实属不当得利。因此,小芬向西乡塘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丽姐将已领用的工资和公积金退还给自己及婆婆,由她们进行继承分割。

对此,丽姐辩称,阿凯从生病无法自理直至死亡,都是自己在出钱出力,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生活支出等,这几年花费的钱比20万元还多。自己取走阿凯名下的所有工资和公积金,全部用于给阿凯治病,每项钱款的支出都有相应凭证证明,不存在不当得利的情况。

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

被告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小芬在履行妻子的扶养义务过程中,向家庭提出了自己的困难,经家庭成员商议,并共同决定:由丽姐全权代为照顾,并将工资卡交由其保管和使用,因此小芬与丽姐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委托合同关系。

丽姐在照顾弟弟的过程中,为阿凯确实支出了护工费和医疗费共计20万元,请护工的事是经过家庭决定的,医疗费有发票原件为证,因此这20万元款项均是用于完成委托事项,且费用合情合理,并未超出必要范围。

虽然小芬改口称,当初公公同意阿凯的护工费由其负担,丽姐完全没有必要使用到阿凯的工资。但是,一方面小芬未能举证证明各方存在该约定;另一方面,父母对已有经济能力的成年子女并没有抚养的强制义务,本案中阿凯的父母年岁已高,父亲自己后期亦重病住院产生了不少的费用,因此其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还认为,丽姐作为阿凯的姐姐,在其没有法定照顾义务的情况下,在家庭成员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站出来,接受委托承担起了照顾弟弟的责任,亦实际支付了相应的合理支出,原告要求姐姐返还该笔款项,是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

最后,法院驳回了小芬的诉讼请求。各方均未上诉。

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郑芳 通讯员 朱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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