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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具体如下。
关于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
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强化路面监控,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良好交通环境,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城区部分路段新增2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并依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范之规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执法的原则,现将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本次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布时间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经公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及查处。
灵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2月24日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发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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