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桂林市人民政府发布
(资料图片)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官网截图
当前,我市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警、火情多发频发,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桂林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举报电话:110、12350。
五、本通告自2022年10月25日起施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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