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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2次!事关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时间 2022-04-12 10:32:49 来源:桂林晚报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持续推进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整治时间

即日起

至2022年12月31日

其中每月10日、20日

为全区统一行动日

注意啦!

除全区统一行动日以外

全区各地每月

还要开展不少于1次的统一行动

整治重点

01

重点违法。以乘坐3人及以上超员、酒驾醉驾、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类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违法,带动查处无牌无证、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

02

重点时段。以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每日20时至22 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为重点时段。

03

重点道路。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道路,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学校周边道路以及城镇赶集赶圩点为重点道路。

各位小伙伴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门时

可不要心存侥幸

请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驾驶!

来源丨广西交警微发布

标签: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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