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生活 >

公司转让,工伤应该找谁负责?

时间 2022-02-15 12:06:06 来源:桂林人社  

案例分析

公司转让,工伤应该找谁负责?

案例

2019年7月,王某到某工厂上班。2020年3月,王某在工作时右手不慎被卷入机器,事后被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2020年5月,由于效益不好,工厂被转让给某制造公司。

2021年1月,王某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公司则认为王某受工伤时自己还没有承继该工厂,不应该由他们负责。

分析

公司的说法是不对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本案中,王某在工厂工作时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制造公司在承继该工厂时,也应该承担该工厂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因此,公司应该依法支付给王某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

标签: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