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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国海事局监管信息公开栏获悉,10月17日,中国航油集团海鑫航运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海鑫航运”)收金山海事局罚单,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052000085-1-1。
内容显示,该罚单案由是:船舶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金山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其于6月24日亦曾收到海事部门罚单。其因“载运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船舶和1万总吨以上的其他船舶,其经营人未按照规定签订污染清除作业协议”的案由,被广州海事局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文号:海事罚字[2025]09012040211-1-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航油集团海鑫航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万广荣。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其大股东为中国航油集团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9%,宁波东海海运有限公司则持股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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