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息县法院开展“豫剑执行”第六次集中执行行动,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朱燕、县人大代表杨勇刚及县政协委员马仕锦共同见证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全过程。
2011年,因棚户区改建项目,陈某与信阳某公司签订《改建补偿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信阳某公司补偿陈某房屋为1#101室。但当初信阳某公司为了挖地槽遗留下一块南北长8米,东西宽3米,深度2米多的水坑,因长年累月无人打理,填满垃圾的水坑臭气熏天。入住至今的陈某,几年来从不敢开窗通风,即便如此,腥臭气还是让一家人无法忍受。为尽快解决问题,陈某多次找到物业及信阳某公司,但一直未能妥善解决。
无奈之下,陈某将信阳某公司诉至息县法院,息县法院判令信阳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排除妨碍,即对位于息县某小区1楼东侧(陈某现住房东墙外侧)地基进行平整、硬化。
因信阳某公司一直未能履行生效判决,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信阳某公司,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并不是公司不配合而是有案外人干扰。原来紧邻臭水沟旁的是王某的地皮,王某因开发问题曾与信阳某公司存在旧怨,因此故意阻拦施工。得知这一情况,承办人多次联系案外人,但案外人态度强硬,始终不愿配合。承办人当机立断,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为保证强制执行效果,承办人提前制定执行方案,并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严阵以待,在维护好现场秩序的同时,安排挖土机及相关车辆有序作业现场对臭水坑进行填埋。
看到臭水沟终于要被填埋,围观群众爆发出热烈的叫好声。“真的,这个水坑困扰我们好久了,味道臭不说,还有小孩子曾经掉进去过,这还是在小区里面,安全隐患太大了。”小区一居民感叹道。在近两个小时的填埋后,原本的臭水沟已经焕然一新,案件申请人陈某感谢了又感谢,“要是没有咱法院的人,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是我的唯一住房,因为这臭水沟,家人的身体都受到了影响,实在是太感谢了。”
“强制执行确实需要担当也需要智慧,”全程监督了此次强制执行行动的市人大代表朱燕说,参与此次执行活动,让我对执行也有了新的认识,执行内容的多样化促使执行措施也进一步更新,面对复杂的执行形势,执行干警不仅是“调解员”更是“安全员”,要兼顾情理与法理,要案结更要事了。(金正义 袁媛 梅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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