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确认农村宅基地所有权需要哪些手续
申请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
5.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
二、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条件:
1.转让行为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3.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4.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使用证办理户主变更手续一般需要准备原户主的变更申请、新户主的过户申请、双方签订的有关房屋赠与或者买卖协议、双方的户口本及身份证明、村委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原户主持有的原土地证等,到所在地国土资源所申请变更登记。
5.注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变更必须是与房屋的所有权一起进行,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转让行为。
三、
宅基地出卖的程序
,具体农村宅基地买卖的必要程序为: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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