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生活 > 法律 >

申请仲裁多久受理?五日内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怎么办?

时间 2023-06-26 11:29:06 来源:法制网  

一、

仲裁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

仲裁时效的中断情形有以下几点:

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向企业委员会请求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即对方承诺在某一时间履行义务等,要搜集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证据,例如可以通过录音取证。

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

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

6.用人单位解除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

二、

接到仲裁通知要怎么处理

接到仲裁通知要的处理是积极应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制作答辩书并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三、

申请仲裁需要五日受理,五日内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标签: 仲裁时效的中断情形 仲裁通知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