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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内容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时间 2023-05-25 10:23:44 来源:法务网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关于婚后买房的规定有:

1、若该房产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的,则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2、若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标签: 婚后买房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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