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生活 > 法律 >

房地产公司的税收如何计算?销售收入都可以选择差额缴纳增值税吗?

时间 2023-05-10 10:54:42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房地产公司的税收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2、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1)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视同销售建筑物。

(2)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① 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有偿转让其他土地附着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② 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建筑物或构筑物以外的其他附着于土地的不动产。

③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④ 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税。

⑤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⑥ 不动产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销售收入都可以选择差额缴纳增值税吗?

不是的。需要分不同情形计算,具体有:

(一)差额: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包括一般纳税人新项目和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老项目),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二)全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三、如果有进行抵扣则否在预售时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企业取得进项税额,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额后,再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标签: 房地产公司的税收是怎样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